工程建筑
关于私刻印章问题
关于私刻印章问题 我施工单位承建本市一条道路修复工作,工程招标价为89万元,因施工过程中与项目监理单位总监关系不好,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故意延迟签署施工进度款,本工程已施工完成半年至今监理单位只在施工过程中签署审批65万元,本工程在施工中期聘请资料员在2011年末总监多次不予盖章的情况下私刻印章在相关建筑材料上盖章其中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监理审批单上盖章(未包含工程款及验收资料),变更涉及金额约为10万元(此资料建设单位并未审批且涉及工程量已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确认并未涉及虚假增加工程量,施工单位事前并不知资料员私刻印章之事),项目总监得知此事欲上诉施工单位及资料员(项目总监今年已离开本来的监理公司),想请问在上述情况下施工单位、资料员如被告将得到什么样的法律处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本不想如此(福建)
提问时间:2012-08-12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