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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重组的若干问题
关于破产重组的若干问题 我单位是一家国有汽车运输公司,现在要破产重组。目前以前的业务都在正常经营,而且还投资巨额资金新建项目。请问律师,这样的企业算是破产吗?另外补偿标准为1986年前参加工作的为全民所有制职工,标准为每年工龄2600元左右,86年后为合同制职工,标准为每年工龄1200元左右。公司有大部分职工在90年代中期由于没有岗位下岗,在十几年间,单位没有发过任何生活费。如今也不给这十几年的生活补助费,烤火费以及一些其他费用。请问律师,这样的做法合法吗?如果合法,我们马上签字,如果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wq94……(山西)
提问时间:2012-08-12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