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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还是合同内容,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还是合同内容,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和某单位合同,某单位将款项打入我公司账户,然后通过我公司账户支出给他的客户发送网络红包(我们将资金充值到腾讯平台,发送操作由他们完成),合同约定我们收到部分税费给他们开具服务费发票(合同中说明了税费由我们承担),但后来才发现国家专门针对网络红包有20%的税率要收,现在这个20%的税率由谁来出?
事实是红包是由他们发,也是发给他们的客户,我们只是过账,合同中约定税费由我们承担这条是否有效?
因为发红包的软件系统由我们开发,为了红包活动顺利进行,才答应从我们公司过账才签下了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ongs……(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7-1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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