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买二手房时已交定金3万,可两天后新政策不让贷款,是否可拿回定金?
买二手房时已交定金3万,可两天后新政策不让贷款,是否可拿回定金? 2010-4-17国家房贷新政要求在当地交社保一年以上的才可贷款,而我是来浙江打工的,从未交过。
这种情况在4-15日交3万定金时和中介说的很清楚。
现在贷不了款,房东想了个方案,和我签了个补充协议,等我一年后交足社保,再来贷款,合同仍然有效,再补上这一年的分期付款的银行利息。
现在的情况对买房一方无论如何都是不利的:
一年后政策是否有变未可知;
我只是在浙江打工的,以后是否能坚持交社保都未确定;
而对房东来说没有任何风险,房产证仍然在手,5月份就可以成交首付款。
当时交定金时签的合同也没有过多过细的注明,只写了“如应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导致不能成交,则合同自动失效”。
请问律师专家,关于新政贷不了款,是否可以要求合同自动失效,拿回3万定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ygen(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0-04-25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