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位警官的走的程序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
这位警官的走的程序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 在2012年4月初我在58同城网找工作时,被一个中交一公司的招聘人骗到河南三门峡,在一间出租屋中被殴打及抢劫,当天我逃出去后向当地公安局报警并立案,我因逃跑时用抢来的菜刀砍伤一人,在次日时以被抓,当我要求出院并离开时有一名警官不让我走,说我涉及斗殴案件(在我住院期间并无警察看管),后来我去当地的市级公安局咨询后,次日我接到那名不让我离开的警官电话,又让我离开了。在8月8日我又接到那名警官电话,电话中他说又抓到一名犯罪嫌疑人,并让我回去做法医鉴定,还说现在要走司法程序(但是还有4名嫌疑人在逃)。这是在走正常程序吗?既然走司法那打给我电话是不是应该是司法部门?急求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uhon……(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2-08-08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