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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工人,经工友介绍帮一名私人老板做点工,在制作玻璃滑门的过程中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工人,经工友介绍帮一名私人老板做点工,在制作玻璃滑门的过程中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工人,经工友介绍帮一名私人老板做点工,在制作玻璃滑门的过程中,因玻璃尺寸大于预留空间的尺寸,老板要求锯掉滑门上阻碍玻璃正常放入的部分,根据老板要求在施工中被电锯锯伤左手大拇指,甲沟破损,大拇指末端骨折,缝了11针后左手大拇指比右手大拇指短了一截(大约1厘米左右),拆线后,左手大拇指还是无法正常弯曲也无法正常抓拿物体。医院开具了休息证明,我拿着休息证明去向老板索赔误工费遭拒。请问律师 我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如不属于工伤我该怎么办,现在已经休息了二十多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工作。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7-07-07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