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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个普通农民,经朋友介绍在贵阳给一个私人老板做工(新农村立面改造工程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普通农民,经朋友介绍在贵阳给一个私人老板做工(新农村立面改造工程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普通农民,经朋友介绍在贵阳给一个私人老板做工(新农村立面改造工程,也是由公司发包给私人老板的),我邀了十几个民工兄弟一起做兄弟班,还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明了,工资月付百分之五十,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45天内付清,安全责任由我们自己承担,开始我们不敢签这个协议(因为这毕竟是一项危险的高空作业),后来老板说这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公司全部买了保险的,在说如果真的出事了也不可能让我们承担,况且我们也承担不起,听了老板这番话我们也把协议签了,可是后来真的出了意外造成一名民工死亡,当时没有报警,是由老板和公司出面私了的,当时我们就不想做了,但是老板给我们承诺不让我们承担一分钱,也没有让我们在处理结果上签字,后来我们又继续做,工程于2016年10月30日完工验收合格,到现在我们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确要扣我们五万块钱,而且这个钱在价格上降低来算(例如协议签到的40,共计1万平方,那么每平方降低五元,就算下来凑足五万),,这个事情上我们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7-01-12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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