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生活五年了,小孩己两岁半了,前不久因感情不合

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生活五年了,小孩己两岁半了,前不久因感情不合 请问律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生活五年了,小孩己两岁半了,前不久因感情不合,男方已离家出走,就是没领结婚证,还用我的身份证办理高利贷款一万多块。象这种情况我能走法律程序向男方提起申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7-07-07 09:3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