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已婚已育,有女,1周岁多。现发现与丈夫个性不合,感情破裂,无法与之共同生活,想和他离婚
有名字就有相应份额,抚养费可以要
房产证有名字就可以要求分割。2周岁以内孩子一般都会判归母亲,父亲需要支付抚养费。
有份额的
有你名字,如果离婚,能得到相应份额的补偿;
你抚养宝宝,对方也要出抚养费。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你可以得到份额。你如果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对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分割该房产。对于2岁以下的孩子原则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
房产证有名字就可以要求分割。2周岁以内孩子一般都会判归母亲,父亲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的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