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交通局是不是有权利无条件回收已承包给个人经营权的公交车
交通局是不是有权利无条件回收已承包给个人经营权的公交车 十多年前在粮食局和城建局手下的公交车由于连年亏损,后来由城建局出面把公交车以及线路捆绑式买给了个人。。十多年,我们把车经营的不错升值到58万。今年3月城建局说要移交给交通局,当时移交时当着县长的面开移交大会,大会上交通局并没有说什么。让我们交管理费我们也交了,让我们交保险我们也交了。可是2个月后,交通局压着头让我们重新与他们签合同。合同大致内容:我们还有3年经营权过后他们无条件回收线路重新拍卖。只是我们拥有重新买的优先权。还说什么城市公交不准下农村。要收短线路。我们不签就不给我们审车盖章,我们保险没办法生效。还扣了我们一辆车。我们昨天去找他们协商他们一位姓常的像土匪一样吼说让我们法院门口见,说什么我们是不合法的,就他说的他有权利给我们车扣到报废,而且还要无条件取替我们的车。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在城建局管理下十来年我们都是合法的,一到交通局我们就不合法了。我想求助专业咨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hyzyy(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2-08-08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