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姻期间男方有了外遇并且写了互相不打扰的协议,女方找男朋友违法吗?
婚姻期间男方有了外遇并且写了互相不打扰的协议,女方找男朋友违法吗? 我和老公是跨国婚姻,但是老公是中国人只是拥有了外国国籍,然后我与他结婚到了外国生活,因为家庭琐事吵架然后我回了娘家(中国)在回家一个星期左右男方外面有了女人,他告诉我想和平解决此事,因为毕竟我们感情不合在先,我遍写了一份协议,内容就是要求他给精神损失费,(男方有了喜欢的女人)男方要求双方不许打扰对方的生活,半年之后办理离婚(我在外国申请了居住权)我要求男方暂时不离婚等到居住权下来为止才可以和我进行离婚,他同意了,但是要求不许打扰对方生活、他怕我告他重婚罪,他便和那女女朋友过期了同居生活,然后我在这几天也找了个男朋友一起生活,不过他有一次喝多了,来我家闹说要告我重婚罪。吓坏了我和男友,我想问一下,他这样可以告我重婚罪吗?可以算捉奸在床吗?那份在婚姻期间可以找男女朋友互相不打扰的协议生效吗?并且协议中提到了给我精神损失赔偿这些都生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ao26……(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8-07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