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你好王律师·我在一个酒店上班·,工作工位是大厨,,一个月工资一万二
你好王律师·我在一个酒店上班·,工作工位是大厨,,一个月工资一万二 你好王律师·我在一个酒店上班·,工作工位是大厨,,一个月工资一万二,老板每个月先支付三千元,支付了一年三万六千元,给我,拿这个钱的意思是做为一年滴合作工作关系,每个月在实际发放给我九千元,到是做到第四个月老板就找借口说我手脚慢要解聘我,我说你解聘我要提前说,没提前说你要补偿我,,他不补偿我,然后我走了。实际在这次我还差他一万四千元左右,我们没写合同工作关系,我这样做是不是有违法劳动法,或者是犯罪刑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
提问时间:2017-07-05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