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司

请问我这样写有触犯到任何法律吗?医院可以告我吗

请问我这样写有触犯到任何法律吗?医院可以告我吗 我在微博上发表了内容为、:同是中山。小榄的医院是:不管你痛死还是流血过多死还是错过黄金时间失救死 反正一切先缴费 缴费缴费。不交钱就不开始帮你打针不帮你流血就把你搁一边。可是中山城区的医院呢 交钱的事摆一边去 先抢救病人。或许这就是城区与镇区的区别吧 人文关怀总需要提升 金钱和生命谁是第一位 为什么还会分不清“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eachl……(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2-08-07 17:3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