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案件算不算构成故意伤害罪?
案件算不算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跟朋友在友女家过节!而在友女家中也有2个男的,我们跟那2个男的只是第一次见面没说过话!后来我们喝完酒吃饭后晚上回到街上的啤酒摊又吃宵夜!吃着吃着忽然在友女家喝酒的那2个男的其中之一过来!当时我在凳子上坐着他就拿手过来搂住我的脖子而且手上拿着刀!过来后就说了一句话:说今天我们在友女家过节看不起他们!说完就打我们起来了 当时我们没有还手余地 因为他们后面来了大约10多个人 把我跟我2个朋友打了一番。我被捅了6刀 我其中的2个朋友被砸了3个啤酒瓶 一个被用凳子砸在脖子上!请问下这种情况算不算是构成故意伤害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s1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04-24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