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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定后执行中,对方提出重新以新单位再次签定合同,这样可以吗?

合同签定后执行中,对方提出重新以新单位再次签定合同,这样可以吗? 律师你好!

    2个月前签定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小区智能化工程供货及安装合同),甲方按合同已支付20%预付款,目前工程正施工中,按合同条款现在申请第二次进度款支付,甲方提出要变更原合同单位,重新以新单位与我司签定,说将原2份合同原件退还,然后重新签订新合同。请问田律师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YHD(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7-06-29 16: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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