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的工资还要的回来吗?
我的工资还要的回来吗? 我是今年的1月22号在深圳商业培训中心上班的,我是应聘的日语教师,当时签了份合同,3个月的试用期,但是他们没有给我合同,他们说过段时间再签一份会给我.合约中说,我负责日常教学,和招生工作.但是我去了之后,每天都是做些很杂的事情,还要出去发传单,本想过完年后会好转.过年前跟他们又签了份过年值班合同,上面写明,放假期间留校加班补助一天60块,除去过年国家规定放3天外,加班了10天.跟上次一样,这次也没有给我合同.开年后,发现我做的工作就是个发单员,跟本就没有学生教,大概过了2个礼拜,看不到希望的我,想辞掉这份工作,所以3月12号,我跟领导辞工了.后来发2月工资时,没有发我2月的加班费,我以为下个月会跟2月的一起发,等到4月去问的时候他们说不给我了.他们说,公司规定没做满一年,走的时候2月放假的工资要扣除(2月我们发的是一个月的工资,放假的也算在里面了),但是,我2月也是在上班啊,并没有不上班,他这个钱不能扣吧?我现在找他要的就是我过年加班的钱和我3月份上的那几天班的钱,但是他不给,说,那 钱扣掉了,不给我.我跟他签的2份合同,我都没有,并且没有过完试用期,我想问一下,他没给我合同,那合同还是有效合同吗?我那工资还要的回来吗?麻烦高人指点,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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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杨少文(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4-23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