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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去一个食品加工厂,合同他说必须做到九月五号。如果不到九月五号工资两个月就只给一千五

我去一个食品加工厂,合同他说必须做到九月五号。如果不到九月五号工资两个月就只给一千五 我去一个食品加工厂,合同他说必须做到九月五号。如果不到九月五号工资两个月就只给一千五,正常工资应该是五千左右,请问这样合理么?我如果写好离职申请提前走,他只给我一千五,我可以到劳动局起诉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6-28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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