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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专项培训和服务期这两项之间的关系,我是在一个加盟的音乐培训机构当老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专项培训和服务期这两项之间的关系,我是在一个加盟的音乐培训机构当老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专项培训和服务期这两项之间的关系,我是在一个加盟的音乐培训机构当老师,入职后签了三年合同,随后由所在分校要求去其总部进行岗前培训,总部收取了我1000元培训费,分校帮我报销部分车旅费伙食费,现在做了26个月提前申请离职,还差10个月合同才满期,但分校校长以合同服务期没到为由,要求我赔偿他们当初我去总部培训报销给我的车旅费和伙食费,共1400元,我想咨询的事分校去总校进行岗前培训不是合同法所说的专项培训吧?所以不存在服务期吧?他有权要我赔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7-06-28 18: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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