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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是做厨师的,于上个月6日和一个食堂达成口头协议,三个人头15000月一个月包厨

你好,我丈夫是做厨师的,于上个月6日和一个食堂达成口头协议,三个人头15000月一个月包厨 你好,我丈夫是做厨师的,于上个月6日和一个食堂达成口头协议,三个人头15000月一个月包厨,可是在6月14日中午的时候老板已上菜的时间问题在厨房里殴打了我丈夫,当时就报了警,也做了伤情鉴定是轻微伤,前天派出所约了双方调解,对方态度恶劣,不道歉,并且在工资上也是各种刁难,工作开始时间要从正式开业算起,之前的准备时间都不算,还有工作人数上偏要说是15000元四个人,调解失败。请问我们现在可以要求警方拘留他吗?因为是皮外伤和红肿我们也没有去医院看,所以没有产生医药费,那我们可以起诉他让他道歉并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等其他费用吗?工资的问题是不是只能劳动仲裁?这个食堂是一个公司承包给个人的,里面的所有设备都是公司提供的,但是公司老板说还没有签合同不算他们的,请问工资可以找公司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7-06-22 15:5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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