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光凭这点证据就能提起公诉吗?各位LVSHI帮帮忙!
光凭这点证据就能提起公诉吗?各位LVSHI帮帮忙! 案情是这样的:
我朋友开了家餐馆,招了个女工,这女工还带着一孩子(孩子的腿还折了),我朋友看她们可怜就用她了。但她做事不行,只做了四天,我朋友就把她给开除了。没过几天她又来向我朋友借钱(把她开除之前就向我朋友借了500元),我朋友没同意。后来不知因为什么事,那个女的就打她女儿,她女儿一直在哭。我朋友就把她女儿抱起来哄,那个女的就叫我朋友带她女儿睡觉,我朋友就真的把小孩抱进去睡了,就三分钟的时间,那个女的就进来了,我朋友就出去买菜了。不知过了多久,那女的就发短信给我朋友,说她女儿说,小便的地方痛,叔叔摸了。我朋友当时气得脸唰白,跑过来跟她理论,她要求私了,我朋友不同意就打110了。警察过来了解情况之后说:这点小事你们自己解决。我朋友还是不服,又跑到派出所去要求警察受理。那天下午警察和我朋友还带着那个小女孩去检查了,那个小女孩外阴红肿,处女膜还是好的。
医生说有两种原因:1外界磨擦会引起,2自己卫生不干净也会引起。
光凭小孩和她妈妈的证词以及医生所说这两点就能对我朋友提起公诉吗?
检察院已经诉至法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迷茫(江西)
提问时间:2008-11-28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