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合同解除的问题

合同解除的问题 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做到一小半甲方就挑毛病说要终止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后,我们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收到了赔偿及余款,但是我给甲方手写了两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我签了字甲方没签并这两份都留在甲方的,我这里一份也没有,意思就是说,我这边没有任何解除合同依据!那以前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以后如果甲方找麻烦的话,我这边会怎么样!可不可以不用管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女士刘(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8-05 14:3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