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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从1号开始上班上到15号,觉得工作不适合,13号提出辞职的
试用期从1号开始上班上到15号,觉得工作不适合,13号提出辞职的 试用期从1号开始上班上到15号,觉得工作不适合,13号提出辞职的。因为上班没有交接,辞职也没有。老板说我才干了一个多星期,不好给我算工资。还说我工作没有做完。我去公司他们有好几个公司都没有按时报税,成了非正常户,我给处理了一个公司的。都处理完了,上海有一个公司有驻地的人去办理。他说我没有完成工作。拒绝给我支付工资。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宁夏)
提问时间:2017-06-20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