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房子已经过户,由于银行贷款收紧,我迟迟收不到贷款,影响了我换房过户
你好,主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
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确定
这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您好,主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
您好,一般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一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银行未批贷 责任不在买方
我认为。这种情况 目前北京的法律适用属于真空。没有法律可循。没有对此界定责任在谁
卖方说 是银行问题。银行说 政策原因。 我的补充: 2017-06-20 19:39
其实还得从银行出发 只要是没有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时放贷。其就是有责任的
收不到房款,对方违约,要求违约赔偿,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没有批贷函就不应过户!
您好,主要看合同约定
你好 发生合同纠纷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