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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请问我离婚时能得到哪些赔偿?

请问我离婚时能得到哪些赔偿? 本人,女,2008年10月领结婚证,女方于2008年10月—12月期间由女方出钱购置家电等物品几万元(男方未出一分钱)。婚前男方已经买房(已经有房产证),婚后一直由男方继续还贷供房,女方未出钱,并且一直还贷为由没有生活费,一直由女方负担(房贷在2010年11月还清)。2010年4月生一女儿,男方至今从未有过抚养,仅曾经拿给女方几千元费用。

请问:
1、男方一直纠缠女方购买家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男方一半所有,要女方拿出一半钱给男方赔偿。请问家电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吗?离婚时是否会被男方要去一半费用?

2、男方的房产婚后一直在供房,请问离婚时女方是否能得到一半,或者能够
得到婚后房子还贷和升值的金额?

3、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和负担,请问能否追究男方从结婚后所有的开销以及从怀孕至今的抚养女儿的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ngx……(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8-0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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