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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与拖拉机相撞,责任如何认定,对方如何赔偿

摩托车与拖拉机相撞,责任如何认定,对方如何赔偿 2012年7月31日,我侄子骑摩托车带上我大哥,在邻村水泥路一上坡处(坡度较大,摩托车处于2档速度)与突然左转弯的方向盘拖拉机(拖拉机行驶的小路属于泥巴路,与我侄子行驶的道路形成丁字状,拖拉机在左转弯时,未做任何减速或拖拉机准备左转的提示,该拖拉机没有车牌,驾驶方也没有驾驶证)直接将我摩托车撞翻,我侄子与我大哥两人均受重伤(我侄子右手中指与无名指末指经医院检查现已粉碎性骨折,左肩锁骨已出现明显断裂状;我大哥右腿迎面骨被撞约1厘米长、深的小口,右膝盖经扫描有明显一道黑影).目前,交警在现场察看及多方了解情况后,初步判定由拖拉机驾驶方负主要责任,并告知拖拉机驾驶方积极配合我方治疗,及时主动上交医药费(目前,拖拉机驾驶方已付医药费及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费7000+3000=10000.00元).到今天为止,医院还要继续观察我大哥和我侄子的病情.请问交警的判定妥当吗?后续赔偿应怎样结算,赔偿金额应是多少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澜花语岸(湖北)
提问时间:2012-08-0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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