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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医社保问题

员工医社保问题 公司最近想出一项新规定,员工转正后,公司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里会注明“员工转正后,公司会为其办理医社保,但是员工必须在公司待满一年以上,如果中途离职,员工则应把公司为其缴纳的医社保费用返还给公司”这项规定合理吗?因为这个岗位是技术性岗位,公司为了留住人才,所以想在合同上加这一条,我想问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y99(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2-08-04 13: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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