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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国土资源局不合理上诉被驳回,毫无疑问理应履行对原告郑立国的发证职责
栾川县国土资源局不合理上诉被驳回,毫无疑问理应履行对原告郑立国的发证职责 国土局对判决置若罔闻,明知自身证据不足,难具说服力的情况下拼凑材料以四处上诉为名推拖不决,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莫大影响,并且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后,仍迟迟不作为,不得民心难以让群众信服!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105299……(河南)
提问时间:2012-08-03 20:37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胡爱军律师
2012-08-03 20:46
建议带上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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