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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中国公民,十年前,在国外与一名中国籍男子同居,生育两小孩

本人中国公民,十年前,在国外与一名中国籍男子同居,生育两小孩 本人中国公民,十年前,在国外与一名中国籍男子同居,生育两小孩,2013年分居,两小孩一直寄养在中国,男子又与另一女同居生肓两小孩,一直没有给抚养费,两小孩的护照同出生证明有他的姓名和身份证,一直协商都没有给抚养费,你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7-06-17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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