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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名誉是否造成侵害?是否可以要求道歉等

名誉是否造成侵害?是否可以要求道歉等 我已经离职。3个月后公司给供应商发布了一份公函。1.本人已经离职,与贵司谈的业务不代表原公司。2.公司的磨具,方案,图纸,技术参数等不得为第三方,特别是我透漏使用。3.贵公司不得与我本人开展业务,否则取消合作关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木木哒(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7-06-1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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