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是财产损失,还是无因管理,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道歉,赔偿合理损失?
是财产损失,还是无因管理,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道歉,赔偿合理损失? 在我们村上,有一口池塘,小组开会决定5元一年,没人承包,我家就放了鱼,别人也有一起放鱼进去,我们放的较多,过年的时候,我们放的鱼有送给池塘左邻右舍,也有自己吃。池塘囤积淤泥,我家有请挖机挖深池塘等管理,有几家人修路,不经同意就把该池塘囤土,导致鱼塘面积小了,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合理的损失吗,以什么理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夕阳(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6-12-20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