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纠纷的事情
关于劳动纠纷的事情 麻烦各位律师了,谢谢你们在百忙当中帮我解决困难,我的事情是这样的
2011年9月份,公司领导因单位工作量较少,用不了那么多的员工为由,让部分员工上岗,让另一部分员工们回家,公司没给员工开工资也没给交纳保险,在此之前任职期间的保险也没有给我们交纳,每个月不给我们开工资,说不让我们上班就不让上了,保险没给我们交,给我们断保了。
2012年6月份公司人员打电话通知让我回原单位上班,每个月给发放五百元工资,去外地干活,本人没有同意,以工资低和不想去外地工作为由,拒绝回单位工作.
2012年7月份公司人员打电话通知让我被单位除名了,不在是本单位的职工。接到此消息的时候,去单位找他们,问什么要给我做除名,单位以不去上班为由将我除名,我要求将保险起出来,但单位不给开,单位说保险这几年没给交,起不出去,我要求单位把我在职其间的保险补齐,单位拒绝。
申诉要求:
一、 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解除;
二、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元人民币;
三、 请求依法裁决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 元人民币;
四、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 元人民币( 年至 年);
五、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元人民币。
六、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
元人民币;
七、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 元人民币;
八、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失业金合计 元人民币;
九、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将申请人的焊工证归还给申请人。
我现在想去劳动仲裁,找他们帮我解决,我的问题能找赢吗?我写的这九条申诉有哪条是不正确的,麻烦你们告诉我下,然后这个金额怎么算呢,我不会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dgas……(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2-08-02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