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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这样的赔偿合理么?

这样的赔偿合理么? 父亲今年51岁,于2011年10月在内蒙古一个铁矿开铲车时翻车导致颈椎4、6、7脊髓损伤高位截瘫。
当时在当地住院将近三个月的时候(医疗费由铁矿老板支付),由于当地医疗条件限制,只是做完复位手术无法做康复,当时得到的信息是这种病前六个月是最佳恢复期,而且父亲当时损伤截面一下都有知觉,我们也报的希望较大,我们想抓紧时间治疗,急着想转院到北京(当时对北京的医院报的希望很大)。但是铁矿老板说工伤保险不支持外地医院的医药费,说如果要转到外地,就只能签订一次性赔偿的合同。

于是我们在没有时间和精力了解有关赔偿流程的情况下,与铁矿老板签订了私了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62万元。

目前,在北京经过近八个月的康复,花了近13万元,恢复的非常有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小便依然障碍。父亲的护理和照顾也严重拖累了母亲的身体。这才意识到以前对父亲的病认识的太过乐观。

我们现在手里没有任何劳动合同,以及工伤鉴定伤残鉴定等一系列资料,这些东西都在老板手里。当时我们要求老板给我们做伤残证明,但他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当时也是着急着来北京做康复,觉得恢复的希望大,也就没太纠结此事。现在我们只有在北京医院住过院的票据和病历。

请问,这样的情况,老板的赔偿款是不是太少了?如果是,没有任何书面资料合同,还有可能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ymoll……(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2-08-01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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