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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这样的赔偿合理么

这样的赔偿合理么 我单位一个女员工1956年出生,于11年8月8日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查看,撞伤她的车主负全责,后进行交通赔偿,于12年四月要求工伤赔偿,当时是左侧远端桡骨骨折,现已痊愈,要求赔偿金额为2万8千元,我单位的性质为个体工商户,交通赔偿到的金额为6——7万元,发生交通事故以前的工资金额为1350一个月,我想知道这样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前后这样的赔偿总额为8——10万,这样的赔偿方式对小企业来讲是否合理,交通事故、天灾人祸此类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一个小小的骨折为她带来这样的收益,员工到可以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了,作为小企业主来讲,尤其是个体工商户,这样的赔偿方式是否合理?为什么国家就不能考虑我们这样个体工商户的利益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qy_19……(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2-05-25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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