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无合法条件的过继儿子能否继承遗产(无遗嘱)
无合法条件的过继儿子能否继承遗产(无遗嘱) 我于60年代过继给本村村民XXX做儿子(入了族谱,村民可做证),但未办理户口转移登记。从1984年开始一直由我赡养父亲至2001年过身。过身时父亲留下砖瓦结构平房一间,面积47.2平方米,该房始建于50年代,由于房屋平久失修,本人在2011年经批准在原址拆旧建新房(有报建证明),建房的全部资金由本人支付。
养父育有一女儿(姐姐),现起诉我侵占其财产要求我按原状归还给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ple_……(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8-01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