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无合法条件的过继子女(暂可称事实被收养人)能否继承遗产(无遗嘱)
无合法条件的过继子女(暂可称事实被收养人)能否继承遗产(无遗嘱) 遗产继承问题
妈妈是姥姥50年前过继过来的,但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姥姥去世,姥姥的资产按照继承顺序是配偶亲子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妈妈如果算姥姥的亲子,可以继承姥姥的遗产,现在有兄弟想要分资产,但是妈妈无法提供亲子或者收养的相关法律证明,是否代表姥姥的资产应该先由兄弟继承,然后是妈妈。姥姥现有5个兄弟姐妹在世,其中有一个想要继承。这种情况,如何让妈妈去继承姥姥的资产,妈妈需要如何才能证明这样的收养关系?按照道德伦理,由妈妈继承姥姥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的,可是按照法律确实不成立的,如何让这种情况变的合乎法律又合乎情理呢?补充说明:
姥姥无亲生子女,自退休以来,一切费用(吃喝用,以及医院看病)是妈妈所提供,并且从来不过问姥姥资产情况,姥姥去世后,对姥姥资产情况并无了解,只知道房子一处,定期存款单找到1张5万,还有一张定期存款单5万在姥姥弟弟手中。怀疑姥姥弟弟手中会有更多定期存款单。这个无从查起,亦无法追究,而且房产并不知道是否只有一处。姥姥去世后,身份证被借出给其弟弟一次,之后户口薄消除户籍。 能否理清姥姥具体有多少遗产?(无遗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hong……(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1-24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