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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培训协议的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培训协议的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您好!
我是去年6月30日来到这个公司的,9.13~9.17日去上海分公司出差(公司说是培训,其实就是学习一下我的工作内容。不含技术性和保密性),在去上海出差之前公司要求签订了一个培训协议,规定必须在本公司服务满五年,否则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不过在当时还没有签订合同。去年11月份签的合同。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在辞职手续中合同解除一栏,公司已经签字。现在就剩下总经理签字就可以办完所有手续,可是在这时人事部门提出了要求我支付违约金。而且说协议是合同的附加合同。我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没签订合同之前的协议有效吗?(实习期内)
2.培训的定义,我这种情况属于培训吗?
3.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4.既然已经在解除合同这一项签字,是否可以说明双方已经协商解除合同,协议也失去了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九龙(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8-01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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