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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被辞退,试用期两个月,转正一个月,辞退时候说我不适合公司工作

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被辞退,试用期两个月,转正一个月,辞退时候说我不适合公司工作 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被辞退,试用期两个月,转正一个月,辞退时候说我不适合公司工作,让我离职口头承诺会补偿,由于第一次被辞退,没有谈条件,也不知道单位需要出证明之类的,然后我就去行政那办理离职手续,办离职的时候行政给我在辞职的地方打钩,开工资的时候却没有补偿,有合同,刚才我看了下合同,第二十七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公司会不会说是我要离职不给补偿,因为我手里除了合同没有其他证据,离职手续也在他们手机,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能申请补偿吗?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有多少把握拿到钱?另外我每个月基本工资2550,固定绩效2550,合同上只体现了基本工资2550,申请补偿可以拿到多少钱?希望得到具体操作回复。如果能确保拿到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7-06-10 11:1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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