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诉讼】开店发生口角后打架
【民事诉讼】开店发生口角后打架 【民事诉讼】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与对方在一条街上面对面做生意,我姐因一些事情一开始自顾自得在骂人,对方是外地人,过了许久觉得是骂他们于是双方就开始发生口角之争。对方的女店主走到我们店门口指着我姐的鼻子骂,我姐很不舒服就告诉她别拿手指对着她,然后那个女的开始用手指抓我姐,再后那个女的老公跑过来,就给了我姐姐一拳,说我姐在打那个女的。我爸爸原本在百米远外,见到我姐被打,急匆匆地跑过来,问他为什么要打我姐,话音未落,那男子就打向我爸爸。可怜我爸爸60多岁的老人了,哪是他一个1米8多魁梧30多岁男子的对手。我爸被打了眼、口等处共3处。整个过程持续了约五分钟。等稍微平息后,那个女子不知何时竟坐在了他们家店门口,口吐红血,说我爸踢了她。说自己怀孕6个月了。后来警察来了,本是双方带到派出所的,可是伤势严重,双方都进了医院。我爸现在在住院,脚趾骨折,眼角也有骨折,说是脸骨有些破损。那个女子听派出所说没有大碍,而且没有住院。可恶的是,对方一直跟所有人说是我们踢了那女子一脚,对我们家在整个村里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在那女子根本没有住院,他还跟别人说在观察期。现在,我们已经将我爸的住院资料交给派出所了,希望能做伤情鉴定。我们想让对方赔付医疗费,并且公开道歉。我们仅想这样,请问这在派出所的调解中能达到吗?如果结果不如人意,我们想上诉!我姐没有打人,但她身上的淤青在现场民警没有拍下,事后我们发现再找民警民警说没用了。我们自己拍下了。民警第二天在取证时本地人都不愿多说什么,最后他们带走了一个对方的弟媳妇去做口供。再第二日,当我们询问时警方竟然说不管是什么身份都可以作证。也不管他说的到底是真是假。对此,我们真的很寒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eh……(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2-07-31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