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2012年7月9日,一未成年人被两成年男人殴打
2012年7月9日,一未成年人被两成年男人殴打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未成年人被打的事情。
孩子未满十六周岁,还在读书。7月9日在自己家门口被两成年人殴打,而且逃回家中还追进家里打,当时孩子爸爸和叔叔都不在家,只有有高心血、心脏病的66岁的大伯在家,还有高龄86岁的老奶奶。孩子被打倒在地,他爬起来又打翻爬起来又打翻,反复好几次,不但打他头部、眼睛、还击打身体各个部位,孩子倒地时,花盆都被压碎了,脚踝上开了个口子,都是血。被打过程中,86岁的奶奶想去拉开那两个人,也被一把抓住扔到一边。
事情起因是打人的那户人家想把自己家的小屋建到我们家的水泥地上来,家里人当然不同意,现在宅地基都已经批不下来了,他们还能阔建门前水泥地并且我们水泥地上建小屋?村里正好在挖路,于是那家人把自家的面包车停在我们家水泥地前挡路,连停了三天,7月8日,家中86岁的老奶奶因他们面包车挡路摔了一跤,7月9日早上,奶奶因为疼,就在自己家门口哭。打人的那人的老妈就来骂老奶奶。孩子插了几句嘴,也说了几句,那人冲上来就打,他老婆的弟弟是住在船屋里的(非本村人)也冲上来打。
报警后,民警还没到,打人的哥哥就把孩子带离现场去医院看病,结果他和医生说孩子是自己摔伤的,孩子脚上有一道伤口缝了三针,打了破伤风针,配了消炎药。打的时候头部和眼睛及全身都被打了,但是那人故意没和医生说明。
家人到了医院,去询问了急诊医生,当时的医生已经下班,另一个医生说病历卡上写的不是被打伤的。我说头上和眼睛都被打了,要求医生再给孩子看一下病。我把孩子带到医生那里,医生看了一下,让我们一会儿去眼科也看看,因为眼睛都是一只大一只小的,有点肿了,眼睛也红了。医生问他的脚怎么样。打人的哥哥赶紧说是孩子自己摔的,孩子不懂也应了一声,医生和家人都问孩子:是打伤的,还是自己摔的?孩子说:是他们把我推倒弄伤的。医生说做一下脑部CT。医生在原病历下面接着写病历,打人那人的哥哥后来一把病历卡抢去就往医院外面走,家里人去追,追上了却没抢过来。因为那病历上写着孩子是自己受伤的。
医生重新给换了一本病历卡,并且写上了:原病历卡让人拿走了,据家人所说是被打伤的
孩子做完CT,CT显示没有什么异常,去了眼科,睛科医生检查后,给配了药,并且在病历上写着要复诊,写上了眼睛水肿……
回到家后,后来孩子觉得人越来越不舒服,脚也不好走了,有点想吐。于是又送到了医院并且住了院。事后出院,出院纪录上写明:一个月内CT复查。
出院后,去派出所做笔录,叫我们去是星期六,而且还是晚上。结果到了那里值班的民警接待的,说是处理这个事的民警病了,并且拿了住院的单子后,我们还给了一份证明,证明他们俩打人了,上面有证明人邻居的签名。当时民警把这些东西拿走了,出去了一会儿,又回来了,说是那打人的人承认打过人的。但是打人的已经来录过笔录了,说也是那天晚上做的笔录,在我们之前,我们却被告知说处事民警在挂吊瓶,叫我们星期一再去做笔录,那打人的那个人的笔录是谁给做的呢?还叫我们星期一去两个人就行了,一个是孩子,另一个当然是孩子爸。孩子爸不识字,也不会说话,孩子也是,不吭声的。于是我们说星期一我们都来,但我们不大声喧哗就是了。值班民警同意了。
星期一,孩子爸几个兄弟都去了。结果他们在开会,等到十点多,处事民警说:你们有事都回去吧,孩子留下来就行了,下午村长和打人的那个人要派出所。因为大人们都不是富裕的人,所以各要去上班赚钱。孩子大伯说了:那我们回去吧,下午他们什么时候来?我们再过来。可是民警说你们在这里好了,中午我在食堂给你弄点中饭吃。大伯说了两次要走,处事民警都说在他们食堂吃一点好了。于是66岁的大伯和孩子留下来了,孩子爸和其他叔都回去上班了。到了十一点左右,民警跟孩子大伯说:“那边有个妇女在哭,你去去劝劝她”。(这事好像应该是民警他们自己的事吧?)孩子大伯说已经劝过她了。民警过一会儿又过来问孩子大伯:“你叫什么名字?”孩子大伯回答后,民警又走了。过了一会儿就把孩子叫去做笔录了,叫孩子大伯不要进去。(我感觉民警是想把大人支开,因为打人的那户人家有认识的人的,民警问完孩子大伯什么名字也肯定后来是去打电话问了,肯定有人告诉他孩子大伯很老实,录口供不要让他进去,也不要让他听到。)孩子大伯也是当时也在场的啊,为什么录口供只叫孩子,大伯却听都不让听,孩子还未满十六周岁呢,监护权还在大人那里呢。
笔录做到差不多结束了,大伯去窗户口张望了一下,民警示意他进去,民警问话,大伯要回答,民警说:“你别说,我在问他。”孩子被打他大伯在场的,不能说吗?也不需要录口供?但是已经让孩子在笔录上签字了。民警问孩子:“你哪里最疼”?孩子说:“我也不知道。”民警说:“你不是头疼吗?”孩子说:“嗯,眼睛也没以前清楚。”
大伯想看一下笔录的内容,但是有三大张,大伯来不及看,因为刚看,民警就说:你们好了没有?民警是不想让看呢。大伯看到一些字在致内容是说打人的哥哥带去给孩子看好了。后来问孩子,孩子说是问了他是不是那人带去给他看了。孩子说是。但是孩子也没说给他看好了呀。好了,孩子和大伯也没吃饭,都弄完了,都快十二点了吧。大伯和处事民警说:“我们也相信你的,你帮我们处理好了。”民警居然说:“这个事情我怎么处理,你们自己协商,村长也来过好几趟了。”可是星期六接待我们的民警说像他这样的,如果我们要求拘留他们,也要以的。不能处理,那我们找你们派出所做什么呢?大伯问处事民警:“下午还有什么事吗?”民警说没事了。本来是说那人和村长要来的。后来,民警说:“要不我去街上给你们弄点吃的?”事情都办完了,也说下午没事了,孩子大伯能让民警同志去给买吃的吗?当时也只是想把孩子和孩子大伯骗骗在哪里的。
事后想起来,当时那人的哥哥抢走病历卡以后还去我们家,家里就几个婶婶在,他说他给看好了,说我们家里人说还要给他看,还说自己病历卡已经拿了。他是故意的。所以,现在看来,很有可能民警帮着他们的,笔录上如果写上他已经给看好了,后来的住院费都是我们自己交的,是不是到时候他们会说我们后来是没有病的,那人给看的时候也没说是被打伤的呀,头部和眼睛都没给检查呢,民警怎么那样的笔录。而且凭一个孩子的口供,还是在对方口供的基础上问话,是我们被打了,按理也应该让我们说说话,然后再去调查才是啊。孩子说就问了他们是不是带去看病了,当时病历卡被抢走也跟他们打过电话,星期天晚上去的时候也和接待民警说过,他们都说没关系的。难道是故意的?
王律师,我是想问像这种未成年人被打,打人的一方应该怎么处理他?打人的一方追进家里来打,两成年人打一未成年人,算不算情节恶劣,还有就是派出所这种录口供的方式正不正常?按理录口供时大人能不能旁听,像大伯这样的目击者应不应该或者需不需要也做笔录的,难道就单凭孩子的口供?孩子虽然签了字,但是他是未成年人,大人可不可以再对笔录提出异议或者作出补充?另外,我们有住院和出院纪录,有发票,并且医生在上面病历上写了病历卡让人拿走了,但是民警主样做笔录,这个医药费还能要得回来吗?如果民警偏坦打人一方,和打人一方是一家,那我又该怎么办,是去上诉吗?还是去投诉?该去找哪个部门呢?(当时门诊加住院总共花去治疗费用四千多元)
孩子的母亲在他九岁时就把家里的钱都拿走跑了,孩子现在十五周岁多。被打前,打人那方还以这个事情出言侮辱孩子,孩子实在是可怜,真的很需要您的帮助,希望您能帮我分析一下这个事情,万分感谢。跪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ry20……(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2-07-31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