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各位大律师分析下
在没有结婚之前不存在“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这个情况 法律也不会支持
在没有结婚之前不存在“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这个情况 法律也不会支持
你好,女方的“逼婚”行为仅为道德层面的主张,因为订婚不同于结婚,不属于法律所保护的范畴。
此外,订婚时已经给付女方的彩礼,鉴于二人并未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男方可以要求返还。
没有登记结婚就不算夫妻。
订婚不代表结婚,在正式登记领结婚证前都不是正式夫妻关系,这时候,可以退还收取的礼金物品。具体事宜可以到律所咨询。
没有法律责任
您好!不用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