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家庭房产以及财产分配协议书的拟定!
家庭房产以及财产分配协议书的拟定! 甲方后妈乙方我丙方后妈的女儿第一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甲方一人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以后,该房屋所有权利都于乙方继承,丙方放弃一切所有继承权。甲方居住期间,甲方拥有对房屋的使用权(除出售,出租,抵押,赠送等)乙方和丙方不得干涉。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叔公与叔叔的意见后,共同决定。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在甲方居住期间若有拆迁,拆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方增加,以及税收等费用),拆迁后所获得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法定名字均属乙方,甲方任享有拆迁房的一人居住权。第三条、涉及丧葬费,因乙方承担父亲(XX)丧葬的相关费用,则亲戚所出礼金由乙方拥有:另政府处所的丧葬费38400元做如下分配:甲方XXX元,丙方放弃,剩余XXX元均由乙方拥有(其中包括XXX元用于购买父亲XX的墓地)第四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后,由甲乙两方共同出资。第五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五千元整时生效。叔公以及叔叔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第八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我想请问这个协议一旦签下后,去公证处公证后,后妈百年后此房产是否属于我
如果后妈再婚,要带其他男人进来住,我是否有权不同意!
这个房子当初是房改房,至今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发票,现在发票在我手里,对于以后房屋拆迁后所得房产写我的名字这一方面这份协议会不会有什么阻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uoten……(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7-29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