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的追诉时效问题!
您好,一、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行为的,具有追诉时效;
二、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对于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按照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
三、对于其他的法律法规的追诉时效,1、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刑法: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民事纠纷:适用诉讼时效,按民法总则的规定,新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民事权利一般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时效。
你好!
1、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因此追诉时效本身是刑法中的概念,是追究犯罪的期限,不能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具不具有追诉时效。
2、如果你问的是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出台之前的行为,否能适用该办法处理。答案是否定的,不能,该办法只能处理他生效以后的行为。
3、如果你问的是你的行为可能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能否使用该办法。首先要看你的行为是发生在该办法生效前还是生效后,生效前的不能使用该办法。其次要看你的行为截止的被发现时经过的期限,如果是需要给与行政处罚的,超过两年的,就不能再处罚了,处罚就违法。如果涉嫌了犯罪,就要看该罪的法定刑是多少年,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再追究了;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4、因此,建议你进一步描述你的问题,以便为你提供准确的帮助。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一般有的
1、如果《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没有规定时效和“追诉时效”,就是没有;理论上可以发现就追究(应该不是诉讼,所以不应该叫追诉)。2、没有规定也不是“认为永久有效还是事件发生时有效”我认为是发现就可以追究;3、其他关于时效和“追诉时效”,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各种法律法规程序性的规定是极多的,没有人能够说全,律师也不是电脑,应该是不能做到的。4、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你好!
法律体系中包括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需在有效期内,要么法规中已经公布了有效期,要么没有的,只要没有废止就有效。如有效,违法行为需要在法规有效期内实施。
违法行为在法规废止后实施,不能用废止后的法规进行处罚。
违法行为在法规废止前实施,但废止后还未处罚的,就不能再依据此法规处罚。
但是,司法实践来看,一部法规废止,一般要么上升为法律,要么就有新的法规来替代。同样可以处罚追责。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
一般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时效。
您好,一、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行为的,具有追诉时效;
二、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对于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按照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
三、对于其他的法律法规的追诉时效,1、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刑法: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