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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法律时效问题

法律时效问题 债务人在2000年1月借了款,约定按月结息,归还日期为2000年12月,到期没有还款,但是仍然认账,按月进行结息,没有资金,就重新写借条,一直到2004年12月止,归还了所欠的利息。从2005年1月起,用其爱人的低保工资作抵押,用来归还借款至今。假如现在发生了经济纠纷,他的2000年1月的借条法律时效过了吗,还是从现在起计算过两年。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c6888(北京)
提问时间:2017-03-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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