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买房交过首付签了协议但没签合同才发现开发商违约多收房款,这样算不算违约?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房交过首付签了协议但没签合同才发现开发商违约多收房款,这样算不算违约?能不能要求退房? 2017年5月2日,马某在龙湖九里晴川售房部选中了一套别墅。在与龙湖公司置业顾问刘某的指导下,双方在房屋预算表明确了房号、面积、房屋总价。由于资金无法及时到帐,马某要求延长付款时间,否则只有放弃购房。刘某专门就此事向其领导请示,得到明确答复后告诉马某:只要在5月26日前付清首付,完成签约手续即可,并要求马某立即交付定金20万元以锁定房屋。在得到明确的保证后马某当即交付了20万定金,并签定认购书。期间,马某未得到任何关于龙湖公司关于必须在5月20日前必须付款签约,否则不能享受约定折扣的通知或提示。
5月24日,马某到签约中心付清首付款,并办理了相关按揭手续。刷卡后才发现:龙湖并不是按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的4425万元扣款,而是扣了445.9万多,多扣房款34697.00元,连税费等共计多扣了45905.02元。马某立即询问刘某,刘回复:差一个99折,表示第二天到公司反映并回复。
5月29日,龙湖公司让马某到售房中心协商,协商过程中,承认置业顾问刘某的过失,但认为事件结果纯系刘某个人原因所致,与龙湖公司无关,而对马某的损失如何处理却只字不提…… 在此案中:
一、置业顾问刘某向客户做出承诺有没有效?既然已做出了承诺,龙湖是不是应该及时在公司系统中调整客户的付款价格信息及相关事项?事件由于龙湖创佑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内部管理的漏洞而导致,整个过程也未曾向客户作出任何告知和提示,以致造成客户不应有的损失该由谁承担?
二、龙湖的置业顾问刘某在上班时间,在龙湖九里晴川售房部向马某作的房屋推介及最后双方商定的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及期限等约定是代表他个人意愿还是公司承诺?属不属代表龙湖地产公司的职业行为?对开发商有没有约束力?
三、按双方约定:如马某不能在5月26日前付清首付款则属违约,龙湖系统可自动清退流程,并没收定金。那么,现在,龙湖创佑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承诺的期限内不按约定的购房价格履行合同算不算违约了?对它的违约行为,马某要求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或是按认购书约定价格退回多收取的款项;或者要求退房,并加倍退还定金,是否合情合理合矩合法?
鉴于对龙湖不讲诚信的担忧,现在马某在交过首付签了协议但没签合同的情形下,可否要求退房?这个案情中,作为弱势的消费者一方,我们如何维权更有效? 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BYMB……(重庆)
提问时间:2017-06-01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