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体育课上踢足球被同学绊倒,造成膝盖韧带撕裂,课上没有老师
协商或者诉讼到法院解决。
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
肢体接触一方可能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校方责任需要根据伤者年龄判断。
你好,
学校有责任,承担多少,法院根据过错大小确定。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诉讼到法院解决。
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