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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新房未办理交付手续,物业费从何时收取?

新房未办理交付手续,物业费从何时收取? 你好!我想请问: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开应于2011年6月28日交房,但延期到2012年1月才发短信通知我们办交房手续,因和房开协商赔偿未果,一直就没去物业处办理交付手续,现想请问:1、新房未办理交付手续,未领房子钥匙,物业费应从何时起收?是从2012年1月房开通知交房开始收取,还是我在物业处办理好交付手续才收?如我一直没领房没办交付手续,是不是就不用收直到我领房才收?2、如想通过法律得到延期交房的赔偿(合同上写明按每天万分之二赔),是不是一定要在物业处先领房,要有房屋交接书?3、诉讼期多久?就是应该从哪天算起到哪天以后就不能诉讼?4、诉讼费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清月明ww(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2-07-26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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