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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B医院签了一个进修协议,协议是在武汉市第三医院进修一个月然后回B医院上班

A与B医院签了一个进修协议,协议是在武汉市第三医院进修一个月然后回B医院上班 A与B医院签了一个进修协议,协议是在武汉市第三医院进修一个月然后回B医院上班,进修费用是6000,服务期3年,如果辞职就要双倍赔偿违约金。A进修了两个月,B医院也迟迟不跟A签合同,工资标准与面试时承若不同。该进修协议的合作方并不是跟医院合作,只是武汉市第三医院的儿康科室里面的一个主任合作,因为武汉是第三医院是不允许武汉市内的医院去他们那边进修,所以A是没有正规通过第三医院的医教科再去进修的
1.没有正规通过第三医院医教科而进行进修,这个进修有效吗?
2.经多次催促,B医院仍拖延签合同,工资待遇与面试时不同,这个情况下A要是辞职的话需要赔进修违约金吗?赔偿的话是6000还是双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7-05-27 15: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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