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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律师:
你好!
   87年我父亲在巨鹿县城买了块地皮建了楼房,93年的时候因为向银行贷款3万无能力偿还,银行把房产做抵押,以12万卖给了第三方,并私自和公证处办理了房屋抵押公正,我父亲当时不知晓此事,公证书上也没有我父亲的签名和手印, 只有手戳,也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请问银行这么做合法吗? 现在如果要回房产可以吗?
   另外当时我父亲没有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但是有买地皮的契约,请问这可以申请立民事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78861……(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2-07-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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