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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赔偿

镇政府强拆合法门面房,要求赔偿。

镇政府强拆合法门面房,要求赔偿。 我们的门面房建于1986年,1987年经国土部门补发的合法批示手续。
   我们的房屋是六间钢混结构砖瓦房。
   2008年镇政府违法强行拆除,经过八年才允许我们原地重建,没给任何补偿。
   我们要求镇政府给与补偿,他们要求我们给出具体数字,我们不知道房屋的具体补偿标准,和被侵占八年房基地的补偿标准。
   请哪位律师给于回答。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c511……(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7-05-22 11: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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