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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因喝酒被别人打伤,一颗前门牙被打断,当地派出所接案2个月却迟迟不给予办理。在未通知当事人监护人的情况下私自把当事人骗去做精神疾病的法医鉴定,结果不给监护人看,一定要患有精神疾病的当事人签字后才告知鉴定结果。这该怎么处理,公安机关是不是已经违反执法的原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94347……(北京)
提问时间:2012-07-22 20:4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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